《重庆市精神卫生条例》于近日表决通过,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53 0 2024-12-02

11月28日,《重庆市精神卫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为了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条例设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维护与增进”专章。


条例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重视未成年人的陪伴、营养、睡眠、运动、劳动、人际关系等,关注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状况,根据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开展家庭教育。同时,要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电子产品的引导和监督,及时预防、矫正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或者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健康评估、监测、预警和干预工作机制,把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按照国家规定设立心理辅导室,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辅导人员,对遭受侵害的学生及时开展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


条例提出,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重视教师心理健康,将精神卫生知识纳入教师上岗前和在岗培训内容,并定期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辅导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此外,还应畅通预防、转介、干预、就医通道,教育部门应当会同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精神障碍和心理健康问题学生休学、复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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